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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0日,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,通报今年全省“检察护企”专项行动开展工作情况,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,其中一起“警察私带警械抓人索财”案件引发关注。据悉,2023
年5月下旬起,外省某县公安局民警杨某某、协警占某某为谋取私利,私带警服、手铐等警用装备到浙江、江苏等地,以帮忙处理案件为由向企业家索财。6月11日,二人以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案件为由,将企业家沈某从江苏吴江家中带走,途中杨某某暗示沈某可以帮忙处理案件并索要财物,沈某乘二人不备在浙江湖州德清县境内跳车逃跑并报警。后二人被判滥用职权罪,分别获刑八个月、七个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