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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据澎湃新闻报道,安徽滁州定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闫某艳,在2021年5月至2024年8月期间,假借单位公务招待名义,私自签订供货合同、私盖刑侦大队公章,向多名个体户、辅警及群众赊购烟茶酒实施诈骗。该案累计涉及15名受害人,涉案金额近700万元,截至宣判仍有数百万元款项未能追回。2025年7月,闫某艳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,目前已被调离公安队伍、依规处理。针对涉案公章合同纠纷,定远县公安局回应,该行为属于闫某艳个人诈骗行为,单位并未授权采购,不承担相关支付责任。
近日,据澎湃新闻报道,安徽滁州定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闫某艳,在2021年5月至2024年8月期间,假借单位公务招待名义,私自签订供货合同、私盖刑侦大队公章,向多名个体户、辅警及群众赊购烟茶酒实施诈骗。该案累计涉及15名受害人,涉案金额近700万元,截至宣判仍有数百万元款项未能追回。2025年7月,闫某艳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,目前已被调离公安队伍、依规处理。针对涉案公章合同纠纷,定远县公安局回应,该行为属于闫某艳个人诈骗行为,单位并未授权采购,不承担相关支付责任。